林烽焱 发表于 4 天前

4.29邯郸血案

  河北邯郸县尚壁镇南亓固村村支书王建民大肆贪污,买卖耕地,因要强行征地,村民不同意他就以抄家灭门威胁。2014年4月29日下午,村支书王建民伙同其堂弟和小舅子持钢鞭、砖头等凶器殴打村民至重伤。
  当日下午,我父亲出门送一个朋友,在家门前的路口碰到了村民赵晓峰,正在说话间,村支书王建民和其堂弟、小舅子拿着钢鞭、砖头气势汹汹地过来了,看到是赵晓峰还有我父亲等三人,上来就打,我父亲看情况不妙,赶紧跑到南边的小胡同里打电话报警,赵晓峰被围殴,头上献血淋漓,浑身是血,受重伤住院,所幸没有生命危险。父亲头上、背上也挨了三鞭,父亲的那个朋友也受了伤。等警察来的时候,村支书等三人已经走了。
  村支书王建民说要征收全村100多亩地作为邯郸市里的保留地,县里给的价钱是每亩14.8万元,村支书说的价格是每亩12.4万元,一共差价高达200多万元,赵晓峰和我父亲等几个人首先站出来不畏强权,坚决对抗,不卖地。但还是有好多村民都以那样的价格卖了,差价都流进了王建民自己的腰包。
  村支书王建民十宗罪:
  1、违反买卖宅基地,2010年王建民把村西的大坑地17多亩,以每亩1300元的低廉价格强行收买,垫起来后作为25份宅基地,每份以5——15万元不等的价格卖给本村的,外村的居多。合计大约有150——200多万元。这么巨大的差价都装进了王建民个人的腰包。
  2、临路边的一块坑地王建民强行占下,垫起来建成了南亓固大队部,不知建筑物的用款是上级政府所拨还是王建民自垫资金所建?在学校的后面说是盖村级卫生室,政府补助了6万元,却盖了一处3亩多的别墅,里面又是种菜又是养花。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南亓固村集体所有还是属于王建民个人所有?
  3、在南亓固大队部的西边路北有一块一亩多的土地被王建民圈为己有,在村西还有多处土地,难道当上村支书就能拥有这么多的土地?
  4、:村南核桃地30多亩,邯临路路北(博达制管厂所占)11亩,被王建民卖掉,每亩从中收取5000——10000元不等的好处费,大约20——30万元,不知此款流向何处。
  5、为了使他所买的宅基地好卖,不顾村民的反对,在学校的西边以一分钱也没有给老百姓的情况下,强行修了一条宽6——7米,长200米的水泥大路,就连王建民所圈的一亩多院子的过道也公款修成了水泥路,村内常走的大街却不管不顾,成了大水坑。为了偷工减料,村内的路面不到两个月就已没皮,露着石子,很快就会坏掉。
  6、王建民市内有两处房产,一处在香兰雅居小区,一处在德馨园小区,一辆丰田牌轿车(车牌号冀D KN599),作为一个村干部,没有任何的生意来源,哪儿来的那么多的钱买房买车?
  7、村内按水管,每户收取300元的接头费,全村200多户,计60000多元,第二次修路,让老百姓按每平方20元掏钱,共修了2000多平,大约40000多元,收的钱哪儿去了?村里有需要盖房的群众,每户给他5000——10000元不等的钱就允许盖,否则就免谈。全村有20多户,计15——16万元。此款又哪里去了?
  8、在王建民当书记的第二年,县民政局救助给南亓固村二十多只羊,折合人民币20000元,群众一只羊也没见,全部装进王建民的腰包。
  9、在王建民当书记的前两年,因村里收征购,他拒交征购,把村里的支委郝少峰,老大民以及乡里的一位女性副书记打的都住进医院,这件事把王建民刑拘了一年多,不知咋回事两年后竟一摇成了南亓固村的支书了,他这党员的来头值得考虑。望纪委查实王建民党员的来历。王建民在村内搞一言堂,村内账务没有公开过,村支委一点都不知情。
  10、王建民和前妻离婚后又娶一妻,超生五胎,严重违背了计划生育。
  村支书王建民有权有势,一手遮天,无人敢吭,就连村干部也无人敢与之对抗。这次事件他还威胁说告到省里也不怕。信访办县委都去了,没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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