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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始终耐不住寂寞,有的人始终抗不住岁月,有的人始终压不住烦躁,有的人和有的人始终不是一路人,就好像我始终喜欢一个人安静的坐在阳台上看星星一样。我喜欢孤独,讨厌矫情,这也是为什么我的人生如此分分合合,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怀念每一个初次相遇的你,带个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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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周清,朋友都说我很骚,骚到骨子里面的那种,我知道他们是在嫉妒我,就因为我高中那会儿自诩“一中有才小王子”。
我想我应该不是骚,而应该在骚前面加一个风字,对,没错,就是风骚,我坚信流氓要强大,必须有文化!
我是流氓这一点,有待商榷,不过我有文化这一点的确是无需质疑的,我总感觉我若是生活在古代,普通状元都不成,那必须是连中三元的状元郎。
之所以想写这故事,是因为今年是我们大学毕业,进入社会后的第三年,阔别七年后,我们几个以前在高中一起愉快玩耍地小伙伴们搞了个不伦不类的同学会。
当我接到电话通知的时候,显然有些受宠若精,简称受精。
给我打电话的是高中时候的同桌兼死党,叫蓝文志,记得刚上高一的时候,他是我们班第一个看《古惑仔》的,看完几集盗版光碟后,蓝同学泪流满面地发下大宏愿,以后自己绝逼是要成为一中老大的男人!
那时候尚且单纯的我很难想像在那个年代竟然有一个魁梧的男人要成为另外一个男人的男人!当然直到后来上了大学,有了自己的电脑看了海贼王后才知道,还有一个叫路飞的男孩和蓝同学倒是有一样的恶趣味。
抛去蓝同学的恶趣味不说,他立誓成为一中老大的男人后,逢人便要人叫他哥,迫于他的淫威之下,大家都只好叫他志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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