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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信托产品,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基本上是敬而远之,这倒不是因为普通投资者不喜欢得到信托产品的高收益,实在是信托理财产品的投资门槛太高了。按照《信托法》的要求,任何一个由正规信托公司开发募集的信托理财产品,其对投资者的投资资金门槛的起点要求是10 0万元。这对于大多数普通投资者来说,绝对是一个只能仰望星空的投资金额,可望而不可即。
4月16日,央视财经频道曝出了这么一件事:一家名为“信托100网站”打出了“100元买信托”的广告语。这家由财商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发起运营的网站上说,普通投资者只要投入100元,就可享受到信托理财产品高达10%的信托收益。这个消息借央视之口一出,原本不太知名的“信托100网站”一下子就火起来了。
按照央视的报道,信托100网站平台为投资者提供信托产品搜索和团购一站式服务,其网站是这样描述它们的服务的:“用户能够以100元/份的低门槛投资高收益的信托产品,存款期限6 -3 6个月,预期年化利率高达8%-12%”,“具有高收益率、低风险、高灵活性、低门槛等优势”。
从网站对信托产品的介绍来看,目前按照《信托法》要求,投资信托的起点投资额从100万元起步。不过,如今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是把信托认购份额打散成1万份,每份金额只需100元,依然可以享受到信托理财产品的高收益。这种看上去很美的普惠信托产品靠谱吗?
共有4只信托产品在该网站上作为“本期精选”接受认购,每只信托产品的募集总额为100万-300万元,然后被分成100元/份的小份,每个投资者最少可认购1份。其中,名为“厦门信托-天力建设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年化收益率达到10. 5%;名为“方正东亚信托·东银实业债权信托计划”以及“珠海宝塔石化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目前显示已经完成了募集计划;名为“财通资产-展鸿2号专项资产管理信托计划”,目前显示完成了17%的资金募集。
而在询及购买这些信托产品的具体操作流程时,网站工作人员说,投资者在认购时,要与财商通签署代理合同,财商通会在代理合同上面说明财商通持有的信托受益权是投资者的。当资金募集完成后,由财商通以委托人身份与信托公司签署合同。由于信托合同仅有1份,因此信托产品的合约由财商通代为持有,投资者可得到合同的电子复印件。
因为按照《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如果是自然人,则需要提供相关财产证明。例如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超过10 0万元,或是个人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超过20万元,或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由此来看,像信托10 0网站所说的信托产品的合约由财商通代为持有的做法,是不符合现行信托行业法规的。
从流程中还能看出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因为直接和信托公司签订合同的并不是投资者,而是财商通。那么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拿出10 0元来购买这个信托计划的投资者不是委托人,也不是信托受益人,是不能向信托公司主张权利的。一旦这个信托计划出现资金兑现风险,普通投资者是无法投诉信托公司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固有财产。
从上述列举的问题可以看出,号称“信托业余额宝”的信托100网站表面上降低了普通投资者投资信托产品的投资门槛,但是其隐藏在流程之中的投资风险并不低。这种对传统信托产品的所谓互联网创新,不过是网站经营者玩的一个噱头而已。更为致命的是,信托10 0网站上发售的这4个信托产品的主发行商信托公司都在4月17日发布声明,否认与信托100网站有过业务合作或委托销售,而中国信托业协会也在官网上发表声明,对此事予以谴责。
互联网金融可以革传统金融业的命,但是投资者需要警惕的是,一些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幌子的人,干的却是违反现行法规的事情。因此,10 0元买信托,还是悠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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