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Hi~登录注册
查看: 35|回复: 0

上访

[复制链接]

主题

帖子

5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
发表于 2024-10-16 04: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王佐臣,男,62岁,汉族,农民,家住江苏省宝应县广洋湖乡兰亭村三组,为地方官僚破坏党在农村改革中政策的信誉,维护地方宗族势力 官官相护 草菅人命 剥夺农民的合法权益,枉法判决我入狱两年,致使我倾家荡产 家破人亡,造成宝应地区农村中的一大奇冤。一个革命老区的农民怀着悲愤的心情,抱着对党中央的高度信任和一线希望,向中央哭诉,向各级父母官哭诉一家人的冤情,决心维护党在农村中的政策 扳回真理,至死不悔。
  事情的真实经过:
  1983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阳光雨露滋润着苏北农村大地,世代贫穷的农民又有了新的希望。人们常说:“中国农民头脑简单最单纯,也最容易满足”。这句话千真万确。83年春,村支书在村民大会上宣布中央政策说:“在本村东荡的荒滩废地,谁开发谁受益,谁投资谁得利,整滩十年不交税,废滩十五年不交税,十至十五年不变”。农民对当的信任是无可动摇的,但由于前几年政策多变,上下说话不一,对这振奋人心的喜讯,我们全家是彷徨不定,虽想跃跃欲试,但又不敢贸然行事。正巧这时,我村社员刘万爱喝村签订了承包十二亩水面的合同。因他考虑到承包水面地理环境等不利因素,多次请人游说,欲转让于我家承包。这时,我一念乡土情;二衡量了自家的劳力状况;三是看到了党在农村政策的稳定性,再也耐不住了,横下了一条心,豁出去了,准备拼死拼活也要闯出一条劳动致富之路来。83年3月,我接受了刘万爱的转让合同。从此,我和一家人便不要命的泡在承包田里,起早带黑,面朝黄土背朝天,废寝忘食,没日没夜的干在这十二亩水面上,也不知流了多少血汗。直到85年,这十二亩水面才初步开发出一半,这时多么的不容易,可在这时,合同已到期,我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又和村组续订了合同,继续开发。由于这鱼塘位于苏北唯一交通的大河边,塘堰经不起大河里日夜行驶的客 货轮以及农机船浪的洗刷冲击,不断坍塌,如不采取措施防范,这十二亩鱼塘的经济效益将会功亏一篑。这时我想起了村支书在村名大会上信誓旦旦的保证,怀着对党的农村政策坚信不移的信心,全家人在原十二亩承包水面的基础上,于86年又在向北的荒滩上又开发了十四亩种植蒲草,到了88年底,一共二十六亩水面开发成功。我户共投入劳力财力达一万七千余元。六年间,我们全家人没有睡过一个整夜觉,病了也不休息。权村人对我家付出的艰苦劳动是有目共睹的,干部群众对此都无任何异议。89年3月,正当我们六年辛苦劳动换来的成果取鱼时,兰亭村以书记为首的刘姓大族害了红眼病,置党的政策不顾,以承包期已过44天为由(其实并未到期),唆使刘姓数十人携带铁锹 铁叉直奔我鱼塘毁坝放鱼,其目无王法的狠毒手段与当年国民党土匪并无两样。我一家老小乞求支书刘安桂帮助解决纠纷,可是刘安桂不但不解决我承包的遗留问题,在对其他开发占用集体水面的承包户一个不动的情况下,却针对我一户既不核算我家的收入,又不核算我家的投资,却专门搞了一个“公开”招标的骗人把戏。还骗我说水面可以优先承包,实际上早已幕后决定给刘万忠等十五户刘姓大族联合承包。果然不出所料,刘万忠以年上交5000元中标。这种明招暗定的招标把戏为刘姓大户巧取豪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89年5月份,农忙开始,被抢的柴油机主向我家要机,我全家多次跑乡 村两级政府,要求解决问题,我真是想的太天真了,这些鱼肉人民的官僚,哪里真的会为老百姓办事做主?他们推三阻四,敷衍搪塞,上下踢皮球不予理睬。89年5月25日,村支书刘安桂在田里揉菜籽,我再次要求他解决强行抢走的柴油机问题,刘安桂却又推说要找乡政府。我拉其一同去乡政府,刘妻仗势欺人,不分青红皂白,上前打了我三个耳光。刘在一旁发狠说:“打死这个X养的”。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妻打了刘安桂一个耳光。这时刘妻更是拼命的用拳头打我。在纠缠中我一甩手不慎碰到刘妻右上额,刘妻眼角出现一个小肿块,刘安桂以此来小题大做,借题发挥。在乡政府个别人的唆使下,带老婆往南京就医(乡卫生院却不同意去外地就医,认为这并不那么严重),实则游山玩水,巧立名目滥支药费,以达到加罪于我的目的。真是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官打民,活该;民碰官就是大逆不道。一时惊动府。宝应县法院听信一面之辞,枉法裁决拘留我夫妇十天,强迫要求我们承担不合理的医药费。我们不服,上诉到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于官官相护,仍是维持原判。这真是黑云压城城欲摧。89年9月30日,刘姓大户四十余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竟又无视国家法律,抢走我家收割的蒲草300余捆和一条木船(至今未归还),我全家被逼得无路可走了。90年1月2日,我夫妇喊冤到省政府上诉,又谁知,不听我们分说,我夫妇好像牲口一样被省遣送站转到扬州遣送站,最后又遣送到宝应县看守所强行关押,同年2月23日才释放回家。第四天已是春节大年初一,全家人饥寒交迫,惨不忍睹。春节后,刘姓大户又强行在我开发的鱼塘里抽水捕鱼。我如痴如呆,连续奔走上告,可这么大的天地人间,哪里还有为我家伸冤的地方啊!这真是:“天高皇帝远,民冤无人管”。90年9月9日,我从扬州上诉回来,我夫妇又去找乡党委书记韩国柱,要求解决问题。韩国柱和村支书是一丘之貉,甩大袖子不解决。性急之下,我和他发生口角,韩要走,我女儿上前拉住他衣角不让走,要求解决问题。后在众人劝说下,韩走了到县政府添油加醋,竟违背事实的哭诉一番。90年9月13日,我以莫须有的罪名无辜被逮捕,说我是“扰乱公共秩序罪”,在看守所强行关押一年,手铐脚镣活像个死囚犯,还逼我承有罪,就立即放我回家,我宁死不认有罪。
  在这里有罪能变为无罪,无罪能瞬间变成有罪。在这个地方,历史是倒转的,谁肯为一个无后台又无地位的平民百姓讲话。明知错了还一错再错,一冤再冤。宝应县法院在这样一个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于1991年6月12日,以刑字第008号枉法判我两年徒刑押送镇江市弯山煤矿劳改。投场后,我仍对此不服,每日里喊冤,他们却以高压政策加戴戒具或用电棒敲击我,其非人的折磨真是举不胜举。执法者犯法,这就叫我有些毛骨悚然了。最遗憾的是:办案人员竟不顾法律和人民的意愿,却屈服于权利的支配,置党的方针政策不顾,为那些真正触了法的抢劫份子开脱罪责。这是一张地地道道愚弄人民的 不负责任的判决。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判决是经过疏通的 违背事实的产物。作为我一个受害者,法律赋予我的权利 我有权辩解,我对这强加的罪名不服,上诉于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而官官相护这种封建社会的余毒在今天仍在蔓延,一切法律的程序都是虚假的,官大压死人。二审法院为了省事无事,尽快了结此案,草率行事,却于1991年8月19日以(91)刑一上71号枉法裁定维持原判。从中不难看出来,这些办案人员的虚假浮夸作风到了等的地步?他们总以为有了权利就可以超越党纪国法,就能实行官官相护那一套剥削阶级官场的信条。在这些办案人员那里,权利不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做事的保证,而是变为网罗关 包庇罪责 为我所用的本钱。法律反变成了权势的奴仆。这些法的判决和裁定,在我心灵上投下了沉重的阴影。然而,有理走遍天下都不怕。我虽然在这些无法无天的权力下胳膊拧不过大腿。92年9月12日,我昏昏沉沉,拖着衰弱不堪的身体,从省第14劳改队释放回家,为了寻求真理,我仍强打精神。纵然一死,也要找他们明辨是非,因而就奔波于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当地法院深知此案是违背事实和法律而强行判决的。自感理亏,为了能使我息诉,不再鸣冤叫屈,竟拿钱堵我的嘴巴,要我只字不提此案的问题,事先拟好稿子,以救济我的形式,让我签上字,解决我6000元救济款,以示叫我不再上访。我为了能解一时之苦,竟违心地签了字。事实证明,这些办案人员完全违背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没有认真调查就草率的以权代法作出错了不能再错的判决,铸成了这起重大错判案,这是多么的不公平啊!!!
  现在地方上不让我明辨是非,找某些领导解决问题还又成为一条罪状被指责。又于92年11月竟两次的将我非法关押在城北派出所先后二至三天。试问我上访何罪之有?我当初党的扶贫政策何罪之有?究竟谁之过,总该圈上一个句号,总不能叫一个无辜的受害者造成终身遗憾。可我受的冤枉和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是实实在在的,更何况他们搞逼供的时候,将我电击致残,给我留下了终身的残疾,肌肉神经严重萎缩,眼睛视力大大减退,视物模糊,大脑亦受刺激,市场出现幻觉。真是死又死不了,活又活不好。令人不安的是,惶惶不可终日,经济损失达八万多元,到头来受了冤枉还负当初投资的高利贷三万多。被哄抢的财物一直不予返还。受害者为了维护自己的一点生存权利在极度痛苦中挣扎,却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请问此事还要拖到何年 何月?请问这些地方官僚究竟要把我逼到何种地步?是要让我象狗一样的死去?还是要让我喊一辈子的冤呢?或者是逼我不顾一切地区铤而走险呢?为使我不含恨死去,我仍然相信党和政府,故我提出如下的要求:
  1.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不官官相护,秉公办事,对搞冤 假 错案的责任人以严肃党纪 政纪 法纪。
  2.开诚布公的理清我全部往来账目和被哄抢的财物,去掉以权代法 以官代法 一推了事 对人民不负责任的心理。
  3.对我因非法拷打 电击而致残,给我生活来源,让我象人一样的生活下去。
  事实最雄辩,真理终究是不可战胜的,谁要是忘记了自己的公仆身份,弄权枉法,人民决不允许。这种思想不破,人民的合法权益怎能有保障?党在农村改革的政策又怎能深入人心?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从何说起?我希望党的各级政府父母官出于使命感,维护自己的政策信誉,迅速责成有关部分查个水落石出,让我摆脱如此残酷的命运,还民公理。受害者及一切知情的人们正睁大着眼睛在期待着。这是天公地道的事。否则受害者至死不服。
  我于今天发在网上,是希望有好心人能够帮帮我!
  江苏省宝应县广洋湖乡兰亭村
  鸣冤人:王佐臣
  联系号码:051488852171
  
  
   
   
   
   
   
   
   https://aisshopp.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游客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